一般企业公司想要建设开发基地,都需要进行和当地政府申请报备,让政府规划处产业发展地段,并且合理安排适合的条件给到企业发展,这是发展产业的必要条件之一,建设工业设施需要申请,那么建设工业厂房也需要申请了。那么具体如何申请建设厂房呢?一起来了解一下。
申报建设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建设主体申报流程:
1、由建设主体(或土地使用权人)向区县(管委会)工信部门提出申请;
2、区县(管委会)工信部门同意后报市工信部门初审,初审通过后报市标准厂房建设管理联席会议确认。
3、联席会议确认为标准厂房项目的,按照“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办理相关项目建设手续。
分割转让申报流程:
1、由运营管理方将企业相关信息报区县(管委会)工信部门;
2、区县(管委会)工信部门同意后报市工信部门初审,初审通过后报市标准厂房建设管理联席会议确认;
3、联席会议确认同意后抄送不动产登记中心;
4、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据联席会议出具意见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5、受让方取得不动产权证5年后拟再次转让的,按上述有关要求办理。
政府有怎样的鼓励政策?
为加快标准厂房建设,济南市政府发布了配套设施减免、财政补助、贷款支持、用地指标等多项有利鼓励政策,包括:
1、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经联席会议认定的标准厂房项目按照70%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照《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鲁政发〔2018〕21号)文件执行)。
2、财政补助。符合建设要求且取得施工许可后一年内竣工的总建筑面积大于3万平方米的标准厂房,经市联席会议审核确定,按照单体三层及以上每平方米100元给予财政补贴,三层以下不予补贴。
3、贷款支持。标准厂房建设主体,可向国家开发银行等机构申请中长期贷款支持。
4、用地指标。标准厂房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供应,每年拿出一定比例指标用于标准厂房建设,具体指标安排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会同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研究确定。
5、本规定补贴资金按照市、区县现行财政体制分担,具体实施办法由市财政部门牵头制定。
项目建设申报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建设主体(或土地使用权人)进行项目申报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济南市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申请表;
2、项目计划书,包括企业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项目规划方案(规划指标、总平图、效果图等)、自持及配套情况、拟引进企业产业定位、项目建成后效益分析;
3、标准厂房总平面图;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承诺书。
受让、承租主体入驻园区需提供以下资料:
1、标准厂房项目受让企业入驻申请表;
2、济南市标准厂房建设项目承租企业入驻申请表;
3、承租、受让企业概况,项目主要产品、产量、总投资规模、工艺流程、预计年工业产值、税收、利润等方面分析报告;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建设主体或运营管理方负责填报济南市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出租登记情况表,每季度报区县、高新区管委会工信部门。
不同地区的厂房产业建设的流程基本都差不多,但是不同的城市和地区申请的条件也就不一样了,需要按照实际的情况来定。